⑴男方超過55歲或女方超過35歲,不宜懷孕。超過以上年齡生育的子女,畸形及低能兒的發(fā)生率將顯著提高。
⑵正在患病,或病后初愈,身體尚未恢復時,不宜受孕。
⑶心情不舒暢、精神萎靡不振時,不宜受孕。
⑷過度疲勞時,不宜受孕,特別是新婚夫婦在旅行過程中,應該采取避孕措施。
⑸患慢性病服藥期間不宜受孕。
⑹醉酒后不宜受孕,因酒精可損害生殖細胞,導致胎兒畸形或低能。
⑺大量吸煙后,不宜受孕。
⑻放射治療或接觸有害物質(zhì)后,不宜受孕。
⑼初冬至初春期間不宜受孕,因早孕階段最怕病毒性感染,一旦孕婦罹患,畸胎率顯著增高,而冬春是病毒感染的多發(fā)季節(ji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