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治療膳食是主管護師考試需要掌握的知識點,醫(yī)學教育網小編搜集整理了相關內容,希望對廣大復習備考的考生有所幫助。
(1)高蛋白膳食
適用于營養(yǎng)不良、貧血、結核病、燒傷、傷寒、肝炎恢復期、手術前后以及孕婦、乳母等生理性蛋白質需要量增加者。
本膳食特點:
1、每日膳食供應的蛋白質比正常膳食多20~30g,總量不少于90~100g,不超過120g.按體重計應為每日1.5~2g/kg.
2、必須在熱能供給充足的基礎上增加蛋白質的供應量。
3、每日膳食蛋白質總量的二分之一以上應為優(yōu)質蛋白質。
4、患者胃納較好者可在正餐中增加蛋、魚、肉等副食以提高蛋白質的攝入量。如胃納較差的患者,可在兩餐之間加食牛奶、豆奶、蛋類或高蛋白食品中劑的方式供給。
(2)低蛋白膳食
適用于急性腎炎、腎功能衰竭肝昏迷、肝昏迷前期。
本膳食特點:
1、每日膳食中蛋白質總量在40g以下。視病情不同也可分別定為20g/日、30g/日。
2、腎功能衰竭患者。視內生肌酐清除率、血肌酐、尿素氮的情況來決定蛋白質的供給量。
3、少用或免用動物性食物和豆類食品。每日熱能的來源以碳水化合物為主。
4、可多選用鮮果、蔬菜。
5、免用刺激性調味品、添加劑。
(3)低鹽膳食
適用于高血壓、心力衰竭、急性腎炎、慢性腎炎、腎功能衰竭、肝硬化腹水、妊娠毒血癥以及各種原因所致的水鈉滯溜。
膳食特點:
1、禁用一切鹽腌食品,如咸蛋、火腿、醬菜、香腸、板鴨等。視病情決定用鹽量,如1g/日、2g/日、3g/日,最多不超過4g/日。
2、需要時,可視病情采用少量鉀鹽醬油或低鈉鹽以改善食欲。
3、可用糖醋烹調法以調劑口味。
(4)無鹽膳食
適用對象同低鹽膳食,但病情較重者。
膳食原則:
1、禁用一切含鹽食品。
2、烹調時不用鹽、醬油和味精。
3、此種膳食不宜長期應用,尤以夏季,要經常觀察患者的血鈉情況。防止出現(xiàn)低鈉綜合征。
(5)低鈉膳食
適用對象同低鹽膳食,但病情嚴重者。
膳食原則:
1、此種膳食只能在病情嚴重時短期使用1~2日。
2、應在醫(yī)務人員指導下進行。
3、除烹調時不加鹽和避免一切含鹽食品外,尚免除含鈉高的食物。
4、每日膳食中鈉攝入量視病情確定。
(6)低脂肪膳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