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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精,曾是一種飽受爭議的甜味劑。研究人員曾對它做過一些動物實驗,實驗結(jié)果表明該物質(zhì)具有致癌作用(主要引發(fā)膀胱癌,還可能引發(fā)子宮癌、卵巢癌和皮膚癌等),因此FDA于1977年明令禁用該物質(zhì)。但因餐飲行業(yè)(以及節(jié)食者)的堅持,糖精至今仍在市場上出售。但到了20世紀90年代末,包含糖精的產(chǎn)品包裝上均貼有警告標簽,指出糖精對實驗室動物具有致癌作用。而美國熱量控制委員會指出,人們不會像老鼠一樣患上膀胱癌,因此,應該除去這個警告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