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方為清肺化痰之代表方,多用于肺經痰熱之咳嗽,哮喘等病證。
2.無實火熱痰或體弱便溏者勿用,風寒咳嗽和干咳無痰者不宜服用,孕婦忌服。
3.同名異方有《丹溪心法附余》方、《沈氏尊生書》方及《雜病源流犀燭》方等,其組成及功能主治各異,應注意對癥施治。
4.在服用清氣化痰丸的同時,一定要注意忌食辛辣、油膩食物;支氣管擴張、肺膿瘍、肺心病、肺結核患者應在醫(yī)師指導下服用;服藥期間,若患者出現高熱,體溫超過38℃,或出現喘促氣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顯增多,或痰色由白轉黃者應到醫(yī)院就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