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品為酯類局麻藥,與普魯卡因可能有交叉過敏反應,故對普魯卡因或具有對氨基苯甲酸結構的藥物過敏者慎用。 2.與其它局麻藥合用時,本品應減量。 3.大劑量可致心臟傳導系統(tǒng)和中樞神經系統(tǒng)出現(xiàn)抑制。 4.本品可與腎上腺素合用,一般濃度為1:200000,即20ml藥液中加0.1%腎上腺素0.1ml。其作用使血管收縮、血流量減少、藥物吸收減慢、作用持續(xù)時間延長等。但這種合用不適用于心臟病、高血壓、甲亢、外周血管病等患者。 5.藥液不得注入血管內,注射時需反復抽吸,不可有回血。 6.注射部位不能遇碘,以防引起本品沉淀。 7.對年老體弱、營養(yǎng)不良、饑餓狀態(tài)易出現(xiàn)毒性反應,應減量。 8.肝功能不全、血漿膽堿脂酶活動減弱時應減量。 9.皮膚或黏膜表面損傷、感染嚴重的部位需慎用。 10.椎管內麻醉時尤其須調節(jié)阻滯平面,并隨時觀察血壓和脈搏的變化。 11.神經傳導阻滯、硬膜外阻滯以及蛛網膜下腔阻滯,由于使用不當致死已屢見。為了防止中毒、死亡,在用藥期間即使表面黏膜麻醉也應監(jiān)測:呼吸與循環(huán)系統(tǒng)的功能狀態(tài),包括心血管情況、中樞神經活動、興奮或抑制、胎兒心率。同時對呼吸和循環(huán)等方面的意外,應做到有預見,覺察及時,防治和搶救得法,時間上沒有延誤。 12.本品的毒性與給藥途徑、給藥速度、藥液濃度、注射部位、是否加入腎上腺素等有關,必須嚴格操作和管理,控制單位時間內的用量,按本說明書的介紹給藥。 13.給予最大用量后應休息3小時以上方準行動。 14.注射器械不可用堿性物質如肥皂、煤酚皂溶液等洗滌消毒。 15.禁用于浸潤局麻、靜脈注射和靜脈滴注。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尚不明確。
兒童用藥: 兒童應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