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考試輔導
(1)閉角型青光眼、癲癇癥、肝腎功能不全等患者慎用或減少用量。 (2)出現轉向躁狂發(fā)作傾向時應立即停藥。 (3)用藥期間不宜駕駛車輛、操作機械或高空作業(yè)。 (4)服用本品的患者應避免飲酒。
目前尚無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服用本品的安全性資料,因此不宜服用,除非醫(yī)生認為利大于弊時方可考慮使用。
本品在兒童用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確,不宜使用。
酌情減少用量,日劑量不要超過40mg。
(1)本品與色氨酸合用,可造成高血清素綜合癥,表現為躁動、不安及胃腸道癥狀。再者可出現肌張力增高、高熱或意識障礙,故本品不宜與色氨酸合用。 (2)肝酶的藥物酶的誘導劑或抑制劑,可影響本品的代謝和藥代動力學性質,當本品與已知的藥物代謝抑制劑合用時,應使用劑量范圍的低限,而與已知的酶誘導劑合用時,無須考慮調整初始劑量。 (3)服用本品的患者應避免飲酒。 (4)服用本品前后2周內不能使用單胺氧化酶抑制劑,在停用單胺氧化酶抑制劑2周后,開始服用本藥應慎重,劑量應逐漸增加。 (5)本品和鋰鹽合用時應慎重,注意監(jiān)測血鋰濃度。 (6)與苯妥英鈉及其他抗驚厥藥合用時,會降低本藥的血藥濃度,并可增加不良反應的發(fā)生。 (7)本品與華法林合用,可導致出血增加。 (8)本品與三環(huán)類抗抑郁藥阿米替林、丙咪嗪合用,可使后者的血濃度增高。 (9)本品可明顯增加丙環(huán)定的血漿水平,若出現抗膽堿作用時應減少丙環(huán)定的劑量。
藥物過量時可引起P-Q間隔延長,惡心、嘔吐、瞳孔放大、口干、煩躁、頭痛、眩暈、肌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