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思維和人治思維的區(qū)別是?這是考研政治中思修與法基的考點,備考2023年醫(yī)學考研的考友需要掌握,醫(yī)學教育網小編整理相關內容分享如下:
習主席多次強調,要“把對法治的尊崇、對法律的敬畏轉化成思維方式和行為方式”。用法治思維求善治,即反對人治思維、特權思維,運用法律規(guī)范、法律原則、法律邏輯分析和處理我們黨治國理政中面臨的問題,積極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法治思維和人治思維的區(qū)別是
A.在依據上,是否以國家的法律為治國理政的基本依據
B.在方式上,是否以一般性、普遍性的平等對待方式調節(jié)社會關系
C.在價值上,是否強調集中社會大眾的意志來進行判斷和決策
D.在標準上,是否以法律為最高權威
【答案】ABCD。解析:法治思維和人治思維的區(qū)別集中體現在四個方面上。第一,在依據上,法治思維處理法律問題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人治思維在本質是人高于法或權大于法。A正確。第二,在方式上,法治思維具有穩(wěn)定性和一貫性;人治思維具有極大的任意性和非理性。B正確。第三,在價值上,法治思維強調集中社會大眾的意志進行決策和判斷,是一種多數人之治的思維。人治思維是個人說了算的專斷思維。C正確。第四,在標準上,法治思維以法律為最高權威;人治思維奉領導者個人的意志為最高權威。D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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