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醫(yī)學會專科分會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常州市醫(yī)學會?品謺墓芾,根據《常州市醫(yī)學會章程》和《常州市科學技術協(xié)會全市性學會組織工作條例》,結合常州市醫(yī)學會(以下簡稱本會)的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本會?品謺捌湎略O專科學組的組織建設和管理,適用本規(guī)定。
第三條?品謺潜緯仟毩⒎ㄈ说姆种C構,負責組織本?频膶W術活動。?品謺筛鶕枰O立若干?茖W組。
第四條本會專科分會的命名方式為:“常州市醫(yī)學會”加“?泼Q”加“分會”。
第二章?品謺穆氊熀凸ぷ髦贫龋
第五條專科分會承擔下列任務:
(一)組織本?品謺膶W術交流活動,醫(yī)學科普活動,推薦優(yōu)秀論文和科普作品;
(二)發(fā)展會員;
(三)組織本?频?漆t(yī)師開展崗位培訓和繼續(xù)醫(yī)學教育,推廣新知識、新理論、新技術、新方法;
(四)發(fā)現(xiàn)、推薦、培養(yǎng)本專科優(yōu)秀中青年人才,團結本?萍夹g人員,反映他們的意見、要求和建議;
(五)掌握本?频膰鴥韧饪萍紕討B(tài),承接有關學術咨詢任務,及時反映廣大醫(yī)學科技工作者對醫(yī)學科技發(fā)展的意見和建議;
(六)指導各轄市、區(qū)醫(yī)學會相關?茖W組的學術活動;
(七)領導本?品謺略O的專科學組工作;
(八)完成本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六條?品謺繉萌纹谖迥辏渎氊煱ǎ
(一)根據本會的總體規(guī)劃和?品謺袚娜蝿,制定專科分會本屆任期的工作規(guī)劃、年度計劃及實施方案;
(二)組織領導本?品謺䦟W術交流、?漆t(yī)師培訓、繼續(xù)醫(yī)學教育活動和科學普及工作;
(三)加強本?品謺陨斫ㄔO,發(fā)展會員,受理本?茖?品謺䲡䥺T的建議和意見;
(四)組織編發(fā)本專科分會工作總結、會議紀要、工作簡報、活動大事記;
(五)向本會報告工作。
第七條?品謺瘑T會貫徹民主辦會原則,實行主任委員負責制,重大事項須經專科分會全體會議討論決定,并及時向本會報告。委員會全體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的時間、地點和內容須預先通知本會相關部門,會議紀要及時上報和下發(fā)。
第三章專科分會成立的條件和辦理程序:
第八條?品謺某闪,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本?埔研纬上鄬Κ毩⒌膶W科體系,與本會其他專科分會不存在交叉重復;
(二)本專科已形成覆蓋全市的學術隊伍,并有學術造詣較深的學科帶頭人、技術骨干和一批熱心學會工作的會員隊伍;
(三)具備獨立開展本?茖W術活動的能力。
第九條申請成立專科分會,應由3~5名該?凭哂姓⒏备呒墝I(yè)技術職務在該?祁I域內有較大影響的本會會員作為發(fā)起人,提出成立本?茖?品謺纳暾,填寫新建專科分會申請表,報本會學術會務部醫(yī)學|教育網整理。
第十條受理新建?品謺暾埡,須經本會學術會務部審核,經會長辦公會討論,提交常務理事會通過。本會從受理新建?品謺暾堉掌鸢肽陜,將申請的辦理情況反饋給申請組建?品謺陌l(fā)起人。
新建?品謺@準登記注冊后半年內由本會與?品謺l(fā)起人協(xié)商成立新建專科分會籌備組,完成組建工作,并開展有效的學術活動。否則即自動取消成立資格。
新建?品謺瘑T的遴選,由本會征求新建?品謺I備組后確定。
第四章?品謺慕M成和產生辦法:
第十一條專科分會設主任委員1名,根據?品謺䦶臉I(yè)人數確定副主任委員、委員數量,一般副主任委員3~5名,委員15~20名,秘書1人(委員兼)。委員名額分配,應充分考慮地區(qū)分布和本?聘髦饕I域的需要,不宜過分集中。55歲以下的委員數量,不少于委員總數的三分之一。
第十二條專科分會委員、副主任委員、主任委員的基本條件為:
(一)熱心學會工作,具有奉獻精神,團結本?茝V大科技工作者積極參加和支持學會活動,承擔并完成學會交辦的各項任務;
(二)從事本?茖I(yè)技術工作,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較高的學術水平,具備副高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特殊情況除外),推動本?频陌l(fā)展和進步,得到同行認可和擁護。
(三)新當選委員年齡一般最高不超過55周歲,連任委員按照法定退休年齡任期不得少于半屆。
第十三條委員還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本人為所在單位本?频目剖邑撠熑嘶驅W科帶頭人;
(二)主動服從并服務于?品謺母黜椆ぷ;
(三)積極組織本單位專業(yè)技術人員參加學會各項活動。
第十四條副主任委員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市級臨床重點學科或?茙ь^人;
(二)協(xié)助承辦或協(xié)助成功申辦本專業(yè)省級以上學術年會或繼教項目;
(三)獲得市以上科技進步獎。
第十五條主任委員應具備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本人在中華醫(yī)學會、省醫(yī)學會等擔(兼)任委員以上或專業(yè)學組組長、副組長職務;
(二)省、市級臨床重點學科或?茖W術帶頭人;
(三)承辦或成功申辦本專業(yè)國家級學術年會或繼教項目
(四)獲得省科技進步獎或國家自然基金資助項目。
第十六條?品謺奈瘑T一人最多在本會兩個?品謺瑫r任職,副主任委員最多在本會兩個專科分會兼任相同職務,主任委員不兼任本會其他專科?品謺闹魅挝瘑T職務。
第十七條?品謺磿r換屆,特殊情況確需延期換屆的,需經會長辦公會批準。
第十八條換屆前,上屆?品謺岢鱿聦脤?品謺慕M成建議,包括委員人數、分布單位、名額分配等。一般情況下,委員更新的比例不少于總數的三分之一。醫(yī)學會根據組成建議,經調研審核,提出新一屆委員會建議名單。醫(yī)學會組織?品謺w委員對下屆主任、副主任委員進行民主推薦,參考推薦情況,綜合相關意見,經會長辦公會研究,提出新一屆主任、副主任委員建議名單。
第十九條換屆時,召開會議,到會委員必須達到委員總數的三分之二,選舉產生新一屆專科分會委員。由新一屆委員選舉產生新一屆主任、副主任委員。
第二十條?品謺貢诉x由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協(xié)商確定,并報本會備案。
第二十一條?品謺稍O立名譽主任委員和顧問。根據工作需要,上屆卸任的主委可聘為下屆名譽主委,卸任的副主委也可聘為下屆顧問,任期均為一屆。
本會應將新一屆委員會選舉結果向本人及各有關單位通報。
第二十二條當選的專科分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和聘任的名譽主任委員,由本會頒發(fā)證書。卸任的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名譽主任委員,由本會頒發(fā)榮譽證書。
第二十三條各?品謺磕陮W術活動原則上不少于三次,年會每兩年召開一次,遇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召開,須事先提出申請,報醫(yī)學會辦公會批準。?品謺荒陜炔婚_展學術活動或兩年內不召開年會的,經本會提議,經會長辦公會討論,報常務理事會批準,調整主任委員或撤消?品謺。
第二十四條實行專科分會考核制度。學會每年按照《常州市醫(yī)學會?品謺瘑T考核指導意見》要求,對?品謺椭魅挝瘑T進行考核,每屆進行總體評鑒,結果作為?品謺䲟Q屆推薦提名的重要依據。
第五章專業(yè)學組:
第二十五條?品謺鶕䦟W科發(fā)展需要,可設置若干專業(yè)學組。專業(yè)學組是專科分會領導下的專業(yè)性學術組織。
第二十六條成立專業(yè)學組,應由?品謺虮緯岢錾暾垼洷緯䦟W術會務部審核、醫(yī)學會辦公會討論后,報會長辦公會批準。
第二十七條專業(yè)學組由8~10人組成,設組長1人,副組長1~2人,秘書1人。學組成員的條件參照本規(guī)定第十二條專科分會委員的條件。
專業(yè)學組組長、副組長及學組成員人選,由專科分會會同本會學術會務部提出意見,報會長辦公會決定。
第二十八條專業(yè)學組在?品謺念I導下,開展本專業(yè)的學術活動,掌握本專業(yè)的學術動態(tài),定期向專科分會匯報學術交流情況和工作成效。
專業(yè)學組的學術活動計劃,須經?品謺䦟徍送,并報經本會同意后列入本會年度計劃方可實施。
第二十九條專業(yè)學組每屆任期三年。每年學術活動原則上不少于兩次。專業(yè)學組一年內不開展學術活動,由本會提議,經會長辦公會討論,提交常務理事會通過予以撤銷。
第六章?品謺慕涃M及使用:
第三十條專科分會的經費來源按“學術活動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提取。
第三十一條?品謺慕涃M主要用于開展?品謺䦟W術活動、獎勵及其他業(yè)務活動(包括辦公費、郵電費、資料費、交通費、培訓費、專家招待費、相關勞務補貼等)。
第三十二條經費支出由專科分會秘書經手辦理,主任委員審核簽字。報銷手續(xù)按學會財務制度執(zhí)行。
第三十三條?品謺罩(zhí)行情況于每年的12月25日截止。各?品謺柙诖酥敖Y算當年的經濟事項,學會財務部門負責統(tǒng)計各?品謺哪甓仁罩闆r,并以書面形式向學會領導和各?品謺▓。
下一條·常州市醫(yī)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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