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竇性心律中的輕、中度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地高辛能增加射血分數(shù),改善左室功能,防止病情惡化。急性心肌梗死后的左心衰竭應少用或慎用。地高辛的主要缺點是缺乏正性心肌松弛作用,不能糾正舒張功能障礙。
2.該品可通過胎盤,故妊娠后期母體用量可能增加,分娩后6周劑量需漸減。
3.該品可排入乳汁,哺乳期婦女應用需權衡利弊。
4.新生兒對該品的耐受性不定,其腎清除減少。早產兒與未成熟兒對該品敏感,劑量需減少,按其不成熟程度而適當減小劑量。按體重或體表面積,1月以上嬰兒比成人需用量略大。
5.老年人肝腎功能不全,表觀分布容積減小或電解質平衡失調者,對該品耐受性低,須用較小劑量。
6.下列情況應慎用:①低鉀血癥;②不完全性房室傳導阻滯;③高鈣血癥;④甲狀腺功能低下;⑤缺血性心臟??;⑥急性心肌梗死;⑦心肌炎;⑧腎功能損害(洋地黃毒苷可例外)。
7.用藥期間應注意隨訪檢查:①心電圖;②血壓;③心率及心律;④心功能監(jiān)測;⑤血電解質尤其鉀、鈣和鎂;⑥腎功能;⑦疑有洋地黃中毒時應作地高辛血藥濃度測定。
8.有嚴重或完全性房室傳導阻滯且伴正常血鉀者的洋地黃化患者不應同時應用鉀鹽。但噻嗪類利尿藥與該品同用時常須給予鉀鹽,以防止低鉀血癥。
9.該品逾量及毒性反應的處理:輕度中毒者停用該品及利尿治療。如有低鉀血癥而腎功能尚好,可以給鉀鹽。
10.不宜與酸、堿類配伍。
11.慎用:
① 低鉀血癥;
② 不完全性房室傳導阻滯;
③ 高鈣血癥;
④ 甲狀腺功能低下;
⑤ 缺血性心臟??;
⑥ 心肌梗死;
⑦ 心肌炎;
⑧ 腎功能損害。
12.用藥期間應注意隨訪檢查:
① 血壓、心率及心律;
② 心電圖;
③ 心功能監(jiān)測;
④ 電解質尤其鉀、鈣、鎂;
⑤ 腎功能;
⑥ 疑有洋地黃中毒時,應作地高辛血藥濃度測定。過量時,由于蓄積性小,
-般于停藥后1-2天中毒表現(xiàn)可以消退。
13.應用時注意監(jiān)測地高辛血藥濃度。
14.應用該品劑量應個體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