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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輔導
(1)下列情況應禁用:①心源性休克;②充血性心力衰竭,除非繼發(fā)于室上性心動過速而對本品有效者;③ Ⅱ至 Ⅲ度房室傳導阻滯;④重度低血壓,收縮壓<12kPa(90mmHg);⑤病態(tài)竇房結綜合征,除非已有人工心臟起搏;⑥預激或 L-G-L綜合征伴房顫或房撲,除非有人工心臟起搏。
(2)下列情況應慎用:①極度心動過緩;②心力衰竭,給本品前須先用洋地黃及利尿劑控制心力衰竭,中或重度心力衰竭[即肺楔嵌壓>2.67kPa(20mmHg),噴血分數(shù)<20%]給本品可使病情惡化;③肝功能損害;④輕度至中度低血壓,本品的周圍血管擴張作用加重低血壓;⑤腎功能損害。
腎功能不全者可引起中毒.支氣管哮喘慎用,心力衰竭者慎用或禁用.傳導阻滯及心原性休克者禁用.
有低血壓、重度心力衰竭、心源性休克、Ⅱ或Ⅲ度房室傳導阻滯、病竇綜合征、預激綜合征伴旁路前傳型折返性心動過速,特別是合并心房顫動、心房撲動者禁用。
支氣管哮喘、肝功能不全者慎用。
靜脈推注速度不宜過快,否則可致心搏驟停的危險。
竇房結功能不全或房室傳導阻滯患者應用此藥,可發(fā)生竇性心動過緩、竇性停搏、心臟阻滯、低血壓、休克,甚至心臟停搏。不要用于異常通路傳導伴有QRS增寬的過速性心律失常。用于肥厚性心肌病可發(fā)生嚴重傳導紊亂。肺高壓癥患者用此藥可發(fā)生心臟停搏及粹死。心衰患者應用,宜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