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控品不可以做為校準品使用
1.質控品和校準品的定義:
校準品(定標品):具有在校準函數(shù)中用作獨立變量值的參考物質。
質控品(控制品、控制液):僅用于質量控制目的而不是用于校準所分析的標本或溶液(IFCC)。
2.質控品和校準品的區(qū)別:
校準品:可以為單一的測定值提供準確性依據(jù),應具有賦值和已知的測量不確定度,其目的是校準某一測量系統(tǒng),從而建立此系統(tǒng)測量結果的計量溯源性。
質控品:室內質控品指的是精密度質控品,不提供準確性依據(jù)??梢跃哂匈x值,也可以不具有賦值;不要求測量不確定度。其目的是用于監(jiān)測檢測系統(tǒng)是否有問題。
3.法規(guī)文件對于質控品和校準品關系的說明:
《臨床實驗室定量測定室內質量控制指南》中的6.3 與校準品的關系:質控品不同于校準品,質控品絕不能作為校準品用。
小結:從定義我們就可以直接看出來,質控品和校準品是完全不同的。二者的區(qū)別在于校準品提供準確性依據(jù)并有已知的測量不確定度,而質控品卻不能提供準確性依據(jù)也不具有已知的測量不確定度。而且法規(guī)文件也明確說明了二者之間的關系。